关于无主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2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119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无主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五五”时期矿山生产修复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河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调查核实并报请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花园乡未治理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见附件),共计1个图斑,面积2.71公顷,认定结果给予公告,公告期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如公告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申请复核。
公告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受理单位: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
联系电话:0313-5050978
下花园区未治理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情况表
编号 | 乡镇 | 村 | 面积公顷 | 采矿损毁土地图斑编号 | 中心经度E | 中心纬度N | 损毁 程度 |
1 | 花园乡 | 青山村 | 2.71 | WS130706002080004 | 115.2443 | 40.45157 | 轻微 |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
2026年7月28日


冀公安备案号130706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