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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时间:2026-05-27  发布机构:民政局  浏览次数:158  字体:[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

备案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下花园区民政局备案。

三、备案材料

(一)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需提交:

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

6.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公示情况。

(二)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个人需提交:

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携带上述相关材料至下花园区民政局提交备案申请。

(二)材料审核:我局受理人员将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将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变更与注销:已备案组织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停止从事相关服务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下花园中学西街2号(下花园区民政局社会事务8楼818室)

咨询电话:0313-7930623

联系人:班文彬


特此公告。

 

附件:1.社会殡葬服务主体(组织)备案登记表.xlsx

2.社会殡葬服务主体(个人)备案登记表.xlsx



下花园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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