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时间:2026-04-30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次数:101 字体:[大 中 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第00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 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下花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区
联系方式:5167031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01 | 裴秀兰 | 不动产权证书 | 下花园区西苑小区煤矿安置楼4单元201室 | 张房权证下公售字第00003228号 | 贾志军 |
张家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下花园分中心


冀公安备案号130706020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