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四十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4年7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意见,下花园区人民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要求,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序号四十六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整改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滞后。张家口市将永定河流域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列入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其中10座在2023年底前完工。但截至目前,仅主城区鸿泽污水处理厂和蔚县、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怀来县、万全县、下花园区、赤城县等7座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完成。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重点流域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任务。
整改时限:2026年8月底前
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开展下花园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根据建设情况优化工期和施工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我区高度重视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
(二)开展下花园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建设。该工程于2025年12月立项,2026年5月8日至7月8日进行施工前准备、设备采购,外管网场地平整,7月10日开工建设,8月15日竣工,并进行水质检测,达到《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0-2023中A标准水质排放限制要求。
下一步依托本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成果,紧扣生态保护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生态环保整改责任,健全完善水环境长效监管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运维管护及督导检查,紧盯水质达标、设备运行等关键环节,保障治污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固化督察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全面提升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和水生态环境质量。
三、验收结论
该问题通过水质检测,根据2026年8月25日水质检测报告,达到《永定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80-2023中A标准水质排放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