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网 · 河北省政府 · 张家口市政府

无障碍模式 | 政务新媒体  繁体 | 简体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发布日期: 2026-08-0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四川恒锦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才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你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以邮政快递形式向你单位送达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本机构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材料,因你单位电话为无人接听被邮政部门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申请人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索取联系方式为13403138437(微信同号,可添加索取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分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社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城镇街道新辰路24号)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微信图片_20260804102831_17_65.jpg

微信图片_20260804102840_18_65.jpg

微信图片_20260804102850_19_65.jpg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