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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文书

发布日期: 2026-07-2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张家口东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卢俊芬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你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的联系电话进行联系,联系电话号码的持有人明确表示目前已与张家口东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旺建材)无任何关联,同时告知我部门涉案单位已无经营场所,随后我部门工作人员赴东旺建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供的通信地址进行文书送达,经实地确认东旺建材经营场所已全部拆除,不具备留置送达条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申请人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索取联系方式为13403138437(微信同号,可添加索取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分在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社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城镇街道新辰路24号)103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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