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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主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无主废弃矿山核查结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五五”时期矿山生产修复工作,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河北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调查核实并报请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花园乡未治理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见附件),共计1个图斑,面积2.71公顷,认定结果给予公告,公告期三十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如公告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申请复核。

公告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27日

受理单位: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

联系电话:0313-5050978

下花园区未治理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情况表

编号

乡镇

面积公顷

采矿损毁土地图斑编号

中心经度E

中心纬度N

损毁

程度

1

花园乡

青山村

2.71

WS130706002080004

115.2443

40.45157

轻微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花园分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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