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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下放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 清单(2024年版)》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2025-01-06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522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作出部署,国家层面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一系列文件就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提出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各地区2024年底前要对已下放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的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意见》指出优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为此,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对2020年赋权乡镇和街道的112项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评估调整,制定形成了《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要求“县级政府结合实际,从赋权指导清单中选取执法事项,下放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实施,并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

二、目标任务

优化我区乡和街道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清单动态调整,制定我区下放乡(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推进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下放乡(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由112项调整为13下花园区下放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于2025年1月1日统一实施,并由政府于同日向社会公布。同时,我区原有的《下放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不再执行。《下花园区下放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涉及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事项下放后的指导、培训、衔接、配合,确保赋权事项乡和街道能够有效承接。

四、涉及范围

区委编办按照部门回收事项清单,对其“三定”规定做好相应的职责调整工作。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民宗局自规分局、公安分局和生态环境分局要做好行政处罚事项收回工作,及时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调整等工作,并于2025年1月1日同步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五、注意事项

区司法局要按照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发挥法制审核和执法协调等职能作用,区委编办做好此次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工作。城管执法局、区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民宗局下花园区下放乡(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中行政处罚事项的执法实践和执法技巧为主要内容,分批分领域对各乡(街道执法队长或业务骨进行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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